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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方案》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09-30 16:40:48
商丘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方案》的通知

商乙醇办〔2016〕1号

各县(区)政府、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和《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全面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经商丘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商丘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柴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并将本地本部门国五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落实情况于7月10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王爱英3289302 139******0562

电子邮箱:sqzykjn@126.com

附件:商丘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方案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商丘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方案

根据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我市决定于提前实施车用汽油 、柴油质量标准从国家第四阶段(以下简称国四车用汽油、柴油)升级为第五阶段(以下简称国五车用汽油、柴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全市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方案。

一、推广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部门管理和属地负责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平稳有序、优质优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原则,从2016年10月1日起,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商丘的销售网点开始,渐次展开,全市平稳、有序从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柴油标准全面升级到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柴油标准。

二、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柴油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资源配置准备工作。为了确保国五车用汽油、柴油及时供应,中石化、中石油商丘分公司要按照油品置换日期,加强与集团公司和大区公司国五车用汽油、柴油资源计划衔接,科学调度,从10月1日起,两大公司在商丘的所有汽油、柴油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全市国五车用汽油、柴油需求,确保不断供现象。

(二)仓储准备工作。为确保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质量,中石化、中石油商丘分公司要在入库、储存、出库、运输、销售各环节严格标准化管理,实行全方位质量监控。作业流程全部实现“专管专用、专泵专用、专罐专用、专车专用”,强化销售环节送检、复检制度,100%置换合格后投放市场。

(三)油库及加油站准备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原则,中石化商丘分公司应在2016年10月1日前,开始将推广范围内加油站的国四车用汽油、柴油全部升级为国五车用汽油、柴油。

(四)宣传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采用多种形式,做好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的宣传工作。中石化商丘分公司、中石油商丘分公司要在油品升级开始前,做好相关宣传手册、宣传画的印制、发放和张贴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三、推广的时间、范围

(一)本次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置换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依次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社会加油站有序推进。为充分消化现有国四车用汽柴油库存,确定2016年7月-9月30日为过渡期。

(二)本次升级的范围:高速公路沿线及上下口加油站,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加油站,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加油站。

四、推广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组织领导

我市的推广使用国五车用汽油、柴油工作在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乙醇汽油推广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的推广工作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国石化商丘分公司、中国石油商丘分公司会同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推广工作。

1、市乙醇汽油推广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市车用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监督社会油库和加油站按时完成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升级置换,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油品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油品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按照既定的目标稳步推进,确保此次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工作圆满完成。

2、县(区)政府负责本地区车用汽油、柴油的油品升级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油品升级前的各项准备,按照确定的升级时间表,负责本地区社会油库和加油站的油品质量升级工作,配合中石化商丘分公司和中石油商丘分公司做好油品升级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国五车用汽油、柴油销售价格,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用汽油、柴油市场监管。对于违反规定要求,擅自购入、销售、使用不符合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标准油品的经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商务部门按照职责配合相关部门一起监督各零售、批发经营单位油品置换行为,尤其是社会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

6、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计量和各生产领域的质量进行监管。依据国家标准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测,从源头上保证车用汽油、柴油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环保部门加强对车辆排放和大气污染的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上违规生产、销售车用汽油、柴油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整顿措施。

8、中国石化商丘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商丘分公司负责全市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供应,负责系统内油库和加油站按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置换。同时要加大资源采购、调运力度,制定优惠价格,优先保证社会加油站油品供应,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油品置换和市场监管工作。

9、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做好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的置换和管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国五车用汽油、柴油置换工作是继我市前两年国四汽油、柴油升级之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商丘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重要体现。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石化商丘分公司和中石油商丘分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有效的督导机制,确保置换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监督。在车用汽油、柴油质量升级过渡时期,由市乙醇办牵头,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依法加强国五车用汽柴油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利的措施,加大对国五车用汽油、柴油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加大宣传。各县(区)政府和新闻宣传部门要针对国五车用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不同阶段,选择不同角度,从油品质量升级的意义、油品的优越性能、国五油品升级的动向等方面开展不同层面的宣传活动,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不同形式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中国石化商丘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商丘分公司系统内加油站要提前做好准备,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油站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性能,现场向用户进行宣传介绍,耐心细致的解答用户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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