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重点申报企业(见附件1)和其他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16年6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委1727房间。
附件:1.重点申报企业
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商丘市重点申报企业名单
一、电子信息:豫商智能机器人、中分仪器
二、装备制造:东和环保、亚太能源、金蓬环保、瑞新环保
三、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冰熊冷藏车、松川冷藏车
四、办公家具、电器:万宝、香雪海、澳柯玛电器、阿诗丹顿、华美电器、家美特家具、中亚工业品
五、医药及医疗器械:哈森制药
附件2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
工业产品的通知
豫工信明电〔2016〕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驻豫工业企业、省管工业企业:
为鼓励和引导我省工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扩大我省工业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省政府决定建立《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将同步出台鼓励采购使用《目录》内产品的政策措施。现将报送首批《目录》内重点鼓励采购使用工业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采购的工业产品,除符合产品申报条件外,其生产企业须同时符合企业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重点采购工业产品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且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2.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申报产品类型与经营范围相一致;
3.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用户满意度高。
(二)申报的重点采购工业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的可申报产品范围内;
2.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产品质量在全省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3.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重点采购工业产品:
1.浪费资源、工艺落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品;
2.高耗能、高污染,未达到国家排放、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
3.近两年内省级以上(含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4.近两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质量不合格经历或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索赔的;
5.近两年内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用户反映产品质量、服务问题强烈的;
7.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
8.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产品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点采购工业产品,主要面向政府采购、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市政工程)两类使用领域,产品范围为以下7个行业:
(一)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设备、软件等);
(二)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输变电装备、农机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
(三)汽车及新能源汽车;
(四)冶金;
(五)新型建材;
(六)办公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品;
(七)医药及医疗器械。
三、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所需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3.《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产品申报表》);
4.《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5.申报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类似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须提交申报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申报产品获得的相关奖励(荣誉)等有效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产品申报表》和《承诺书》,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上报时均须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2.获奖情况:是指在有效期内,产品企业纳入河南省“双百”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新型龙头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荣获省长质量奖、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发明专利产品、老字号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产品等荣誉的企业或产品,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3.对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每个申报企业建立一个以本企业名称为名的“文件夹”,每份申报材料的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申报材料名称”。例如,XXX有限公司,建立文件夹名称为:“XXX有限公司”的“文件夹”,内含“ XXX有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表”等。
四、上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信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内企业登陆mail.tom.com邮箱(用户名hngxwyxbg,密码:123456)下载有关资料,并按要求上报至本地区工信主管部门,每家企业申报的产品数量不限。
(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统一汇总后填写《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地区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地区汇总表》),将《地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wyxcp@tom.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地区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重点鼓励采购使用工业产品的报告,同时一并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协调局。
(三)中央驻豫工业企业、省管工业企业可直接登陆mail.tom.com邮箱(用户名hngxwyxbg,密码:123456)下载有关资料,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及上报重点鼓励采购使用工业产品的报告,务于2016年6月3日(本周五)前一并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协调局。
五、有关事项
(一)高度重视。征集省内重点采购使用工业产品,制定本《目录》是有效破解市场需求不足矛盾、努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的实际行动,是工业稳增长保态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送任务。
(二)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把好产品质量关,遵循优中选优原则,确保报送的产品用户满意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在我省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组织报送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三)加快进度。本次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立即行动,抓紧组织实施,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报送任务。对行动迟缓、延误工作的地方和单位,省工信委将予以通报。
联系方式:张 凯 0371-65509847 177******4221
王 华 0371-65509848 158******8315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144号信息大厦2105室,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协调局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表
3.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承诺书
4.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地区汇总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表
3.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申报承诺书
4.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工业产品地区汇总表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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