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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09:13:31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月20日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信委,逾期不候。

联 系 人:王爱英

联系电话:3289302

邮 箱:sqzykjn@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2017年2月9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规范、引导、促进再生铅行业和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推荐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0号)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有关规定,组织辖区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正式文件和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请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送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我委将按有关要求组织初审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0号)、《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和企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梁晓枫 孙志民 高燕

联系电话:0371-65509953、65509820

邮 箱:hngxtjn@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和才高街交叉口盐业大厦1211、1116室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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