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建立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质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7〕2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制度的通知》(豫工信装〔2017〕68号)要求,现将建立我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17年年底前,市工信委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布打击货车非法改装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3289560,举报邮箱:
sqqyfwn@163.com。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示范区经发局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举报内容登记备案,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者有关信息。对重大举报线索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示范区经发局把落实情况于4月16日前报送市工信委(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魏晋华 联系电话:3289560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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