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工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10:04:25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工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工信〔2017〕143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示范区经发局,神火集团: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安委〔2017〕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工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全市工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7日
全市工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全市电气火灾稳定形势,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安委〔2017〕8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工信领域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规范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企业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火灾防范能力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配合有关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二)强化企业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企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气产品等问题;严查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三)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将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纳入电气相关工种执业资格培训考核内容,切实提高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制定电工职责制度,规范电工从业行为。加大对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组织开展电工电气火灾防范专项培训,重点培训电气施工、安装、维护要求和检查方法等内容。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工信领域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购买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要组织对有关单位、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组织发动电气产品及其线路生产使用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自行开展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各县(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企业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鼓励企业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各县(区)要加强对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实现闭环管理。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消防、住建、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各县(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送市工信委(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从2017年7月20日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工作小结;2017年10月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年1月8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8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2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所报材料需以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
联 系 人:程殿卫 张德才
联系电话:0370-3289282
传真号码:0370-3289732
电子邮箱:shangqiuyunxing@163.com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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