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商工信〔2018〕19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8〕21号)文件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攻坚战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引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贯标对标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二、贯标对标程序如企业已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www.cspiii.com)上注册账号,请直接访问、登录河南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enan.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和贯标;如企业尚未注册,请先注册账号。(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1. 企业访问河南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enan.cspiii.com)并登录,提交企业相关信息及材料;2. 企业进入“服务管理”栏目,开通“河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选项(其他选项均关闭);3. 企业进入“河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如实填写调查问卷进行评估,完成后导出调查问卷和评估报告。(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1. 企业访问河南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enan.cspiii.com)并登录(对标时已注册用户的企业不需要重复注册);2. 企业进入“服务管理”栏目,开通“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选项;3. 企业进入“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根据贯标实际进展情况,在每阶段贯标工作完成后及时上传相关资料,直至最终通过贯标评定。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贯标对标引导工作,明确专门负责人,并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回执表(见附件1)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以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为重点,推动试点企业尽快启动贯标工作,及时跟踪解决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政策支持;(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分配的对标任务(见附件2)和时间节点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工作,第一季度完成对标任务50%,第二季度成对标任务80%,第三季度全面完成。(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情况纳入市智能化改造攻坚考核范围,并对贯标对标企业在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及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相关认定时优先给予支持。 请各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引导工作。联系人:曹杰 甘庆庆联系电话:0370-3289507电子邮箱:sqxxhb@163.com附件:1.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负责人回执表 2.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企业任务分解表2018年2月22日附件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负责人回执表
附件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企业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县(区)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 | 贯标企业名额 | 对标企业名额 |
1 | 虞城县 | 156 | 1 | 93 |
2 | 睢 县 | 106 | 1 | 63 |
3 | 夏邑县 | 191 | 1 | 114 |
4 | 梁园区 | 124 | 1 | 74 |
5 | 睢阳区 | 160 | 1 | 96 |
6 | 示范区 | 96 | 1 | 57 |
7 | 民权县 | 162 | 1 | 97 |
8 | 柘城县 | 99 | 1 | 59 |
9 | 宁陵县 | 90 | 1 | 54 |
10 | 合计 | 1184 | 9 | 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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