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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10:26:37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改〔2018〕2号)和《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的通知》(豫淘汰落后办〔2018〕11号)要求,我委决定对全市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进行全面淘汰,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并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整改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落地见效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整改任务。

二、全面核查。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立即对本辖区水泥粉磨设备进行认真核查,凡直径3米以下以及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标准的水泥粉磨设备(包括特种水泥粉磨设备)均为落后产能。10月20日前,经各县(区)工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我委产业政策科报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和设备名单。确无落后产能的县(区),以零报告形式上报。

三、依法依规淘汰。各县(区)工信部门对发现的直径3米以下等落后水泥粉磨设备要按照《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豫淘汰落后发〔2017〕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关停退出,确保在2018年12月5日前淘汰关闭退出到位。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限时拆除。

四、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建立落后产能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按时上报,加强督导。各县(区)工信部门于12月5日前将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报我委,我委汇总整理后上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将成立市级、省级考核检查组,于12月下旬对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完成情况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

联系人:刘蕾 0370-3289301

邮 箱:sqcyzc9301@163.com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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