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部门:2019年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节日期间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引领本单位风气一致向好,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二、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做到“八个严禁”: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2.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3.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4.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5.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圈”;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8.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三、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坚持值班带班制度,强化责任担当,不准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到政令指示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四、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八个严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治理“节日病”的重要举措。假期期间,对单位公车封存、假期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假期过后,将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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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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