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商政〔2018〕10号)文件要求,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2020年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1.智能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以及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2.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以及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二、申报条件1.在商丘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符合《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遴选工作方案》中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相应要素条件,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3.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在本市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遴选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作方案》要求(注: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评审参照省遴选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按市级运转),做好本地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其中推荐申报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企业数不低于2家。(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15日前,将《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车间申报书》、《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纸质盖章版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推荐文件和汇总表纸质盖章版2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办(市政府1号楼1422房间)曹 杰 刘 蕾 联系电话:3289507 3289302电子邮箱:
sqxxhb@163.com附件:1.《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遴选工作方案》2.《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车间申报书(第一批)》3.《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工厂申报书(第一批离散型)》4.《2020年度商丘市智能工厂申报书(第一批流程型)》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6.《2020年商丘市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第一批)汇总表》2020年4月28日
202005071711261861.doc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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