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未加碘食盐供应企业的公告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2 14:20:47
关于公开选定未加碘盐供应企业的公告.pdf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选定未加碘食盐供应企业的公告为规范全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做好洛阳市区范围内未加碘食盐供应工作,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盐业执法局《关于保障合格碘盐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的通知》(豫工信联食〔2020〕28号)精神,洛阳市工信局现公开选定洛阳市城区范围内(西工区、涧西区、老城区、瀍河区、高新区、洛龙区)未加碘食盐供应企业,选定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选定条件1.参与本次选定活动的意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盐业管理规定。2.参选企业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参选企业未被列入食盐生产经营者“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盐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失信记录。4.参选企业应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5.参选企业应当建立食盐社会责任储备体系,保持合理的食盐储备量,储备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辖区内月均食盐消费量,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供应安全。6.参选企业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市工信局根据参选企业资质情况,通过评审择优选定未加碘盐供应企业不超过3家。二、参选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2.食品经营许可证3.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材料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2日材料提交地址: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市府西街交叉口西北角)117房间。联系人:鞠勇 王印强联系电话:0379-63936087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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