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3 10:40:56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就2021 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请各申报主体于2021 年11 月17日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上报项目不予推荐。同一申报主体只能选择申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两个方向之一,不能同时申报。线上申报的同时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请于11 月1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和企业申报书(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联系人:装备工业科 杨东海 0379-63935230信息化办公室 栗 擎 0379-65952369附件: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 号文件
附件: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 号文件.zip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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