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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信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8 10:21:04

各县(区)工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79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与产业集聚区进行沟通,按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联系人:钟家胜 熊婷婷

联系电话:0376-6365518

邮箱:gxj6358080@163.com

201787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明电〔20179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的工作对象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主体为所在地政府有关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下人民政府。符合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条件的组织实施单位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实施单位按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实施指南》(附件1)要求,编制完成《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叁份加盖公章后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通过在线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于2017825日前以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并附叁份纸质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开展试点申报,加强申报指导、审查推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各组织实施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三)2017年起,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启用在线管理系统。具体为:中国工业质量品牌网“区域品牌试点示范管理系统”(http://cluster.quality.org.cn)。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路正红0371-65509943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16

邮政编码:450000

附件:1.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实施指南

2.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

(相关附件请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工业品牌创建”下载)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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