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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3 10:30:04

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2〕126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注: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含修订、转化或互认)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三、材料要求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或复印件);

(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4);

(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7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黄豫 杨蒙蒙 联系电话:63302875

电子邮箱:kjk@lysgxj.com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 知》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3.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4.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豫工信办创新〔2022〕126号关于申报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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