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洛阳市第二批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 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1-08 09:24:16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洛阳市第二批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工作的通知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好地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现就做好洛阳市第二批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工作通知如下:一、尽快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一)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具体要求如下:1.研讨论证建议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进行,出席论证会的专家不少于5人,应有本方向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2人以上出席。2.论证会时间不少于半天,成立专门论证专家组,形成的专家组意见应有明确的结论和具体的修改、完善要点,并以书面形式记录。3.论证会日期确定后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二)各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要进一步明确产业研究院的发展方向、组织架构、合作机制、管理制度、人员经费保障等,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节点和量化指标,进一步明晰推动产学研用和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的路径方法,进一步提出产业研究院建设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龙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良性互动的思路举措。专家论证意见及修订后的建设方案请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二、及时正式启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2022年12月15日前各牵头单位要正式启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一)各单位要以项目启动会、产业研究院建设成员单位座谈会或对外公开发布新闻稿等形式宣布项目启动,明确首批拟实施项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形成首批重点项目工作台账(详见附件)报送市工信局。自首次报送后,请于每季度末将台账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二)各单位要建立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切实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项目、有经费,确保产业研究院进入实质运营阶段。(三)各单位要及时将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2023年1月起,每季度末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本工作进展情况,如有重大进展,可随时报送。 附件:产业研究院首批重点项目工作台账联系人:黄豫王黎丽联系电话:63302875电子信箱:kjk@lysgxj.com
附件-产业研究院首批项目工作台账.xlsx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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