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认定的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漯河市科技局时间:2022-11-09 15:36:27
漯科〔2020〕44号
各县区(含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动态管理,提升示范企业依靠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认定的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组织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统一组织,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查填报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对照《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对企业近两年(2018和2019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附件1)、《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科技部门审查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每个企业的复核专家不少于三位(副高以上职称)。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和《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附件3)对示范企业进行考察评审,如实填写《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意见表》(附件4)。
(三)审核公示
市科技局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确定最终复核结果并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示范企业复核工作;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含功能区)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做好复核工作。
2.企业复核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15号科技局窗口。并发送电子版至lhnsk@126.com邮箱。
3.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孙俊玖0395-3177029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杨春生0395-3134362
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9日
附件1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自评表
企业全称(盖章)
(企业如有更名请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邮编
主要产品
所属行业
职工
总数
技术人员
中高级
技术人员
工作联系人
职务
手机
是否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文件号
已授权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数量
实用新型数量
外观设计数量
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简介(300字以内)
已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以及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级别(国家、省、市)、
数量和名称
已承担的国家级和省级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的数量和名称
长期进行产学研合作的高校
或科研机构的名称
近两年(2018和2019年)组织实施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数量及名称
近两年(2018和2019年)
自主研发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工艺、产品或装备数量
近两年(2018和2019年)
推广应用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工艺、产品或装备数量
近两年(2018和2019年)
引进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工艺、产品或装备数量
指标
年份
销售
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
总额
(万元)
固定
资产
(万元)
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2018年
2019年
指标
年份
节能减排
科技投入
(万元)
主要节能减排指标
单位产品
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
综合电耗
单位产品
综合水耗
万元产值
综合能耗
2018年
2019年
指标
年份
主要节能减排指标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
单位产品粉尘排放量
单位产品重金属排放量
单位产品
一般固废
2018年
2019年
指标
年份
主要节能减排指标
节能量(较上年度)
节水量(较上年度)
资源循环利用量(选填)
节能环保产品产值(选填)
其他自选
指标
2018年
2019年
指标
年份
主要节能减排指标
其他自选
指标
其他自选
指标
其他自选
指标
其他自选
指标
其他自选
指标
2018年
2019年
企业承诺
本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附件2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自查报告(提纲)
一、企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二、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资金投入及其中的科研投入;
三、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自主研发、引进或推广应用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产品、工艺、装备等。
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企业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情况;
五、企业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方面的新进展;
六、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水耗、主要工序(艺)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情况及在省内(或本市)同行业中的水平;
七、企业通过研发、引进或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专业化节能减排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应提供自身开展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如奖励证书、资质证书、用户反馈意见、评价等);
八、企业在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结的经验及对科技管理部门的建议等等。
备注:自查报告中应为近两年的总结情况和统计数据,即2018和2019年。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3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
本复核标准参照《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制定,复核结果分为三类: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本地复核企业总数的30%。具体标准如下:
一、优秀
企业近两年(2018和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3%(含)以上(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具有很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研发或引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并取得重大突破,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效果显著;建有市级科技研发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与省内外多家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近两年获得与节能减排相关的专利3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近两年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
二、合格
企业近两年(2018和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3%(含)以上(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研发或引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并取得一定进展,认真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效果明显;建有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较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与节能减排相关的专利;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比较规范,规章制度比较健全;近两年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
三、不合格
企业近两年(2018和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低于3%(大中型企业低于1.5%);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未能积极研发或引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或认真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未进行产学研合作;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近两年主要节能减排指标未能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发展缓慢;近两年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失信记录。
附件4
漯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专家评审意见表
序号
企业全称
所在地
所属行业
专家
评审
意见
专家评语:
复核结果:
专家签名:
科技主管
部门意见
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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