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开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路径等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工作阵地建设,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限报5项,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限报3项。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资金。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时,每年度不得超过一个。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
3、2019年度信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科技与金融结合研究、信阳创建创新型城市研究、优化信阳科技创新环境研究、信阳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研究、大别山植物资源保护及生态多样性研究、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课题研究。申报项目需遵循《信阳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信科〔2014〕63号)及《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信财教〔2016〕9号)有关规定。
申报单位需填写《信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加章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重点针对离市区近、基础条件好、有一定科技创新基础和建设场地的中小学开展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
2、申报学校应具备前瞻的科技创新教育理念,对人工智能、信息化、大数据、创客教育等科技创新教育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开展教学模式创新,积极进行教育改革的探索。力争通过科技创新教育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学校应具有有一定数量的功能用房(或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200平米,用于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
4、申报学校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教师,基本具备相关创新课程模块教学辅导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5、申报学校应能筹措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项目建设和相关课程建设,并保障正常运行经费。市科技局将根据建设情况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应主要用于购置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课程资料、课程培训以及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等方面。
6、申报项目需遵循《信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7、申报学校需填写《信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申报书》,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加章后,连同有关附件一式两份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及咨询电话
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加章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管理(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加章申报。
申报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8093688肖兵、陈小龙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6699002吴胜兰、邹抒衡
邮箱:xysfzjhk@163.com
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1105室
附件:1.
2.信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信阳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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