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4〕20号)有关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本次申报重点面向规模以上企业和科研基础条件好的“小升规”企业,要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申报单位每年需按照统计局有关要求报送研发费用年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用承诺书;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研发投入证明;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6.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及有代表性的、大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发票;
7.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动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业标准等),或行业准入证明(如新药证书、医疗器械准入证书、原药和制剂农药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8.科技成果及转化证明(科技奖励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应用证明,新产品、论文、著作、科技报告,已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文件、结项证书等);
9.学术带头人(1-2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合同;
10.产学研合作证明;
11.其他能够体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与开发能力的证明。
三、申报名额
1.为确保申报质量,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原则上各县区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临颍,经开区4个,西城、示范区2个),市直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2.市直单位已建有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市以上研发平台的,不再支持;企业已建有市以上各类研发平台的,不再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证明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接报送。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内单位的筛选、指导、初审工作,填写《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并盖章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到市局资管科。
联系人:漯河市科技局资管科朱冬梅0395-3134194
附件:1.
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心申请书
2.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
4.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5.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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