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入库企业拟于2024年、2025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应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上年度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二、入库程序

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于6月28日前,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咨询电话:63910358

邮箱:lykjjkjqyk@163.com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汇总表.xlsx

 

洛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