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服务、培育和管理,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2008〕79号)(见附件1)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拟于2014年6月对第四批和第五批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名单见附件2)。
此次复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安排,委托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复核。请各示范企业对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对企业2012至2013年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我审查和评价,并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见附件3)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见附件4),上报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三位。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见附件5)对企业进行考察评审,如实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复核结果分为四类: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企业的数量不超过本地复核企业总数的30%)。优秀和合格者,继续享受示范企业称号和相关优惠政策;基本合格者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整改,一年内提请省科技厅重新验收,验收合格的继续享有示范企业称号,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市示范企业填报的《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以及加盖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评审意见表》(书面原件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吕华山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6732865958021
邮箱:shfzkjc@163.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2218室
附件:
1.《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2. 第四批和第五批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
4.《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提纲)
5.《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
6.《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评审意见表》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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