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第八批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指示精神,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是本次试点工作的重点。
二、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推荐上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或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20日在河南省科技网(kjt.henan.gov.cn/cx)开通,企业纸质材料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打印,上报2份,A4纸书籍式装订;推荐单位上报汇总表2份。
四、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谢田峰 马庆波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邮编 450008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65951169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55668
电子信箱:hnskjtgxc@126.com。
附件:1、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2、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表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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