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教〔2014〕179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4〕82号)和《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4〕113号),依据项目实施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现将已通过结项验收的2012、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4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省直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奖补资金由高校、科研机构用于开展自主研究或改善科研条件,经费使用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附件:2012、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预算表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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