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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9 09:13:57


豫科【2014】14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06年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以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科技厅按照“规划纲要”设立“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目的是通过全社会科技资源集成,力争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突破,着力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并加快实现产业化,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以来,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科技支撑作用。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中提出到2015年,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及现代农业实施100项省重大科技专项,强调重大科技专项要强化产业导向、企业需求、成果产业化目标。通过专项实施完善创新链和产业链,着力实现一批关键技术的突破,掌握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我省产业总体竞争力。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协同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联盟组织协调,由企业牵头、以实现成果产业化为目的、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途径组织实施。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力度,省科技厅准备征集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承担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3、项目单位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项目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5、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
6、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投资1亿元以上。
各省辖市可以推荐2-3项,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可推荐1-2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经地方政府或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由地方政府或管委会出具书面推荐函,于2014年10月24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董雅松
联系电话: 65922508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附件:1. 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
2.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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