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教〔2015〕3号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5〕76号),经研究,现将2013、2014年度省科技计划实行分年度拨款的项目后续经费预算 万元(列2015年“206-科学技术支出”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具体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2014年度经费支付率为零的项目(见附件2),后续经费暂不拨付;待经费支付率达到80%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经费申请,再予拨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应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13、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后续经费预算表
2、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暂不拨款项目汇总表
2015年2月15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后续经费预算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