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5〕80号
有关省辖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发改委《关于对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资金补助的函》(豫发改高技函〔2015〕17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15年河南省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5年“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研发”支出功能科目),专项用于对经评价为优秀的省级技术中心,给予研发平台后补助经费支持。
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后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项目研发或仪器设备购置,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平台后补助资金预算表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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