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8〕81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8〕7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8年度科技专项经费的函》(豫科条〔2018〕16号),经审核,现将2018年第四批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8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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