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省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步伐,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相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推荐、初审、答辩评审、现场考察、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公示等环节,决定建设“河南省干细胞临床转化国际联合实验室”等27家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将国际联合实验室打造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创新平台,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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