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20〕38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6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省科技专项经费的函》(豫科资〔2020〕3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部门)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万元,省级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列2020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收支分类科目;省直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同时调减省科技厅系统财务部门预算上述资金。
请市县和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豫科〔2014〕117号)、《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1号)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0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豫财科〔2020〕25号)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预算表.xls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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