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职改办、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提高报送2004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质量,根据豫职改办[2004]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式2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市)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2.经省人事厅审查并签名盖章的《河南省2004年度工程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市、主管部门统一出具)。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常称《评审表》 ,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1式3份。该表第1页“相片”栏目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1张,“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详细填写单位及申报人联系电话。
4.经核实并由单位填写的《河南省2004年度工程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式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
5.参加答辩人员提交个人业务自传10份;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并附有推荐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7.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并提供人事档案) 。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核表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截止到2004年10月15日)。
11.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申报人须指定专家鉴定的论文篇目,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定鉴定1篇,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人员指定鉴定2篇)鉴定论文复印1式5份。
12. 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13.属机关分流的人员,须提交本人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属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 。
二、注意事项
1.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2.申报人所填申报专业应规范为工程系列设置专业。
高级工程师设置专业12个:水利、城建、纺织、轻工、建材、化工、医药管理、 地质、冶金 、电子、计算机、技术监督。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18个:城建、 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
3.材料以市、厅(局)为单位集中按时报送,分散、个人报送恕不受理。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4.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发现虚假材料坚决拒收,并将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报省人事厅给予通报批评。
5.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相关文件请登陆网站查询,网址:www.hnsti.net.cn。
三、时间安排
报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间定于2004年9月5日至10月15日,各市报送材料时间的具体安排如下:
9月6日 濮阳市、济源市
9月7日 洛阳市、鹤壁市
9月8日 开封市、三门峡市
9月9日 商丘市、周口市、
9月10日 新乡市
9月13日 驻马店市
9月14日 安阳市
9月15日 许昌市、漯河市
9月16日 平顶山市
9月17日 南阳市
9月20日 信阳市
9月21日 焦作市
9月22日 郑州市
省直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休息和节假日报送材料提前联系。
四、受理材料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河南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郑州市政六街 2号,纬四路和政六街交叉口往北30米路东)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71―5970622 联系人:高洪涛 程 艳
河南省工程系列高评办
二ΟΟ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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