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8〕121 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科〔2017〕184号)要求,决定对2018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
三、材料要求
2018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根据《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中的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任务,以及经费开支计划,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验收程序
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1. 专家组学习相关政策和验收要求;
2. 现场考察科研平台、生产线、新产品、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应用等情况;
3. 审阅《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4. 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PPT汇报,30分钟左右);
5. 专家质疑和讨论;
6. 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不通过”三类。
五、材料报送
《总结报告》由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审阅签名。各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21年4月16日前寄送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2228房间。纸质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上报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其余5份留作验收时使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邮政编码:450008
联系电话0371-86537551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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