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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说明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2:57:45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编制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国家和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结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结构调整,着重解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科技进步与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关键问题,作为编制2006年省科技计划的指导方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并按照“突出奋斗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凝炼战略重点、增强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注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组织科技计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科技计划的说明
科技攻关计划:涵盖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含中试、工业性试验)阶段,重点支持重点、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攻关对有苗头的项目重点培养。重大攻关主要是培育闪光点,一类是实验室研究已完成,产业化或推广应用前景明朗,一旦攻关成功即可衔接产业化的项目;另一类是体现省政府经济、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的项目。今年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
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面向院士、国外专家、留学(含归国)硕士以上、博士和省管以上专家,主要支持直接为我省经济和科技发展服务的应用与开发研究活动。
火炬计划: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星火计划:支持农业、涉农及乡镇企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高新技术成果孵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和引导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
自然科学基金:主要开展应用前景较明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培养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为目的,支持他们的基础研究活动。
软科学研究:支持为我省经济、科技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的软科学研究。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充分利用国际科技的智力资源、国际资金、先进技术和成果,重点选择支持一批高新技术国际合作项目。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以推动科技成果工程化、配套化、产业化为目的的基地建设。重点涵盖应用开发研究和产业化阶段。
重点实验室:支持以提高科研与学术水平,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为目的的基地建设。主要涵盖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阶段。
成果推广专项:对科技成果鉴定、评奖过程中发现的有较好推广前景的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科普专项:对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较大意义的科普活动给予专项支持。
科技扶贫专项:对重点科技扶贫活动给予专项支持。

三、关于申请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注意事项
申报200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应遵循省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表格、申报程序的要求。
(一)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有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攻关、杰出人才创新基金、火炬、星火、农业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工程中心等计划管理办法和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在各类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等科技计划编制工作中,继续执行省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照《河南省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做好年度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围绕省政府提出的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体现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机结合,结合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省科技厅组织编制了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包括科技攻关、火炬、星火、农业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等计划项目指南。“指南”一方面能够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有重点地选项和组织申报,另一方面将按照指南的要求,尤其是要突出省政府提出的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初审、评审、立项、计划编制等各个环节把关。按照“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06年度的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招标,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不再申报和受理,招标项目将在《河南日报》和省科技网发布公告。
(三)关于项目申报范围的说明
本年度集中组织申报和受理的计划项目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点攻关项目的来源从普通攻关项目中通过评审筛选),以及火炬、星火、农业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等计划(专项)。
(四)关于申报程序和渠道的说明
1、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和单位、国家级高新区的项目推荐。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凡在国家级高新区内注册的企业由管委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其他项目由所在地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
2、按照豫政〔2004〕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等5个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直接申报项目并报送材料,其他30个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直接申报项目,项目材料可由所在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代为报送。
3、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相关计划项目,可直接作为申报主体予以项目申请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标,同时应通过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推荐申报。若无法人资格,必须在申报单位名称后注明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依托单位名称并签章确认。
4、各推荐部门经材料审核签章后,按申报材料份数、时间、地点要求报送;若有延误,不予受理。
5、项目推荐部门负责项目基本信息的软盘录入、审核,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还需要录入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与项目申报书同时上报。
6、各推荐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的初审、把关,严格按项目申报数推荐。
请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06年度)》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材料的申报和推荐。
(五)关于科技信息网的使用
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提供的网址,查询并下载有关资料,下载后的申报书通过相关申报内容的输入,可直接打印成册,请充分利用这一便利的工作条件。

四、关于申报时间和地点安排
申报时间: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省直部门和单位及各高等院校于2005年9月6日至9日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9月6日上午: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巩义
9月6日下午: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项城、永城、固始、邓州
9月7日上午: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济源
9月7日下午:省科技厅厅属单位、郑州国家级高新区、洛阳国家级高新区
9月8日全天:省直部门(单位)和单位
9月9日全天:省教育厅及高等院校
申报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号楼303室,地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
联系电话:0371-65966402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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