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30号)和《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99号),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内注册,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3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9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众创空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郑州市众创空间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
(三)入驻创客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四)入驻创业团队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五)入驻小微企业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六)相关附件
1.众创空间申报主体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服务团队成员服务能力证明;
3.众创空间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孵化企业介绍及入驻证明;
5.拥有种子基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和使用种子基金的文件等);
6.有关荣誉和资质。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自愿填报“郑州市众创空间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推荐上报。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附郑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于8月19日前报送材料受理地点,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对申报材料评审论证。
(四)确认批复。对经评审符合郑州市众创空间条件的,确定为市级众创空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许峰 韩雄
联系电话:67182170
报送地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处331室
电子信箱:zzfhqjs@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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