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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五”期间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3:49:10

各省属科研单位:
为了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省科技厅决定对 “十五”期间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装备情况,以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运行、共享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1、单位范围: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省属科研事业单位,以及建在省属科研单位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2、仪器范围:主要用于实验、分析、测试以及科学研究的、单台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3、时间范围:“十五”期间(即自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装备的(含已签定合同的)均为调查统计范围。
二、调查统计内容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种类及性能情况。主要包括仪器名称、型号、国别、厂家、仪器原值(以人民币计算)、出厂时间、启用时间,主要规格及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应用范围等;
2、大型科学仪器设使用及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该仪器自启用以来,承担并完成科研课题及取得成果情况;仪器的使用管理,特别是仪器的运行、年利用率及开放共享等情况。
三、调查统计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统计工作,指定熟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2、填写《河南省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应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统计完整”;
3、《统计表》填写内容,统一用A4纸打印,一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填写一张《统计表》;
本通知已在河南省科技信息网上发布,《统计表》可从网上下载。河南省科技信息网网址:“www.hnsti.net.cn”;
4、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4月14日前,将本单位《统计表》汇总(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邮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57341联系人:李凤奎


附件:河南省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统计表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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