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根据《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郑政办〔2019〕30号)有关要求,参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技术先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服务,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于2021年、2022年或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
(二)企业填写《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盖章后彩色扫描形成PDF版。将《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PDF版及其电子文档、《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所属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发送如下材料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彩色扫描PDF版。
2、各企业填报的《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彩色扫描PDF版。
3、《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各企业填报的《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文档。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时间:高企后备企业分两批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2021年3月25-26日;第二批推荐时间:2021年6月15-16日(由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五、有关说明
请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市科技局将对申报企业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辅导及培训活动,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六、联系方式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4)
(二)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高新处 67181455 67185359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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