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2.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日前,为确保2022年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展开,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参加省科技厅举办的“2022年全省科普资源调查与统计工作视频会议”(搜索腾讯会议号进入会议666-924-412)。
2.2022年4月1日—5月20日前,基层单位数据在线填报;
3.2022年6月7日前,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4.2022年6月10日前,市科技局完成全市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照国家有关精神,根据数据填报情况,适时启动地方科普发展评价工作,将以客观、科学的态度,以科普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各地科普发展能力形成研判,设计科普发展指数。
2.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于2022年6月7日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完成在线提交。填写《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611室。
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2022年4月1日前,将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表(附件3)发送至科普统计工作专用邮箱。
4.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到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在线填报工作中,对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沟通解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科普统计数据填报情况将作为推荐有关单位和个人参评“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依据之一。
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 丁洁辉 高芬 王瑜
联系电话:0371—67185914
科普统计工作专用邮箱:zzkjkfzx@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611室
郑州市科普统计交流QQ群:837831863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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