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科普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举办2022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2.积极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利用群众性科普方式,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服务、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二、活动安排
(一)科技活动周启动式
全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在我市郑东新区举办,我市科技活动周启动式与省启动式合并进行。届时将邀请省市领导出席,组织相关部门、科学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科技创新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和市政府共同主办。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主场展览活动
在活动主场郑州展览专区突出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技安全知识;集中展览展示我市近年来优秀获奖科技成果、应急科技项目成果。
(三)系列活动
1.科技政策系列宣讲活动。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邀请专家组织开展线上专题讲座。围绕2022年度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暨高企认定等科技政策,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2.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系列活动。发布郑州技术交易市场交易数据智慧看板2.0版本;举行首批技术经理人驿站授牌仪式;开展2022年首期郑州技术经理人实操训练营活动;举办技术能
力发布会—“双碳专场”活动;开展“走进院所 走进园区”系
列活动。
3.黑科技直播带货—“HI 新货来了!”专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选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以直播带货方式,向社会推介优秀科技型产品,为科技型企业创造一种全新的宣传推广窗口,展示郑州科技创新风采。
4.开展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利用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发布《致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慰问信》;组织开展慰问专家和科技工作者活动,营造“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5.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组织参加2022年度河南省科普讲解大赛。
市科普联席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协调各类科普资源,开展科技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全市科普示范基地、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建设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科普体验等活动。各区县(市)根据本地疫情情况,适时举办本地科技活动周,开展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
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科普联席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针对公众实际需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2022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办出特色和实效。
(二)注重线上,加强宣传。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科普联席办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实际,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科普联席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科技保密工作,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适宜组织开展活动,可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普联席办各成员单位于6月7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2022年郑州市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开放活动备案表》(见附件1)发送至zzkjpeixun@126.com。同时,活动结束后,及时对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202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发送至zzkjpeixun@126.com。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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