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20〕37号
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开封中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种子质量检测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开封市种子管理站)2家重点实验室在2016年度和2019年度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中均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评估工作,连续2次受到黄牌警告。根据《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汴科文〔2016〕13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网上公示无异议,决定取消开封市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开封市种子质量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开封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特此通知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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