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封市科技局、开封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9月18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合作科。
联 系 人:范红波
联系电话:0371—23865226
邮 箱:qycxhzk@163.com
附件:1.《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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