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高企〔2020〕13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高〔2020〕6号)要求,现将开封市2020年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快报工作
1.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2.上报要求: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4)填报《2020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调查表(快报)》,汇总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快报数据后,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注:企业填报2020年预计数据可采用前11个月累计数据+12月份预计数据的方法测算。
二、2020年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1.上报报表: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
注:原登录帐号、密码不变。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
2.上报要求:2020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对高企填报进行审核。
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3)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一式两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5)系统中导出的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一式两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6)系统中导出的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3.企业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0日。
三.其他要求:
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联 系 人:王玉国 代婕
联系方式:25978383
邮箱地址:kfkjjgxk@126.com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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