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豫科〔2020〕135 号)和《开封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0-2022 年)》(汴科文〔2021〕7 号),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决定市、县(区)联动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于2022年或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
(二)企业填写《开封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盖章彩色扫描形成pdf版,将纸质版和电子档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盖章后将《基本情况表》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版发邮箱:kfkjjgxk@126.com。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县(区)科工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市科技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辅导及培训活动,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后备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未列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常年开放、集中受理,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集中受理时间:第一批时间:2022年3月29-31日;第二批时间:2022年6月15-17日;第三批时间2022年9月14-16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玉国
联系电话:0371-25978383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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