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卫计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决定按照《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18﹞74号),开展2018年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平顶山市境内注册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法人单位,专业优势明显的二级医院法人单位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医院法人单位;
(二)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三)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二、申报事项
1.每家医疗机构限报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名称统一为:《平顶山市XXX科(XXX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申报单位须提交《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3.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2月3日前报送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社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平顶山市科技局社发科
联系人:刘亚奇齐会敏
联系电话:15093751778,0375-3973578
联系科室:平顶山市卫计委科教科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13461100000,0375-7667962
电子邮箱:pdskjjsfk@163.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912号
附件1: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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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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