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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市)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3:38:49

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市、永城市、邓州市、固始县科技局:
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试点县(市)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依靠科技,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当地支柱产业发展,转化了一批科技成果,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农业增收和农民致富,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将于近期对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市)进行中期评估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参照科技部及省科技厅其他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省级试点县(市)由省辖市科技局负责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省科技厅将对部分试点县(市)进行抽查。本次验收对象为2004年度、2005年度立项的试点县(市);中期评估对象为2006年度立项的试点县(市)(名单见附件1)。国家级试点县(市)由省科技厅配合科技部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验收依据
科技富民强县(市)评估验收工作以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国科发计字〔2005〕264号)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为主要依据,结合各试点县(市)申报时《实施方案》中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从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支撑作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评估验收程序
(一)试点县(市)先进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附件2),并填报有关表格(附件3);省辖市科技局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组织召开评估验收会。省辖市科技局组织科技、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召开评估验收会。程序如下:
1、现场考察项目实施区;
2、实施情况汇报(用多媒体形式,20分钟以内);
3、专家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质疑;
4、专家组评审,并填写评估验收意见(每位专家单独打分,汇总后填入附件4)。
四、材料要求
各试点县(市)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有关表格可从河南农村科技网http://www.hensp.org.cn或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下载。上报材料中附件2、3一式3份,附件4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4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303房间。
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450003)
联系人:高松洁 0371-65526018gsj69@126.com
程艳 0371-65908153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评估验收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专家应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严禁干预专家评估验收过程,保障专家的独立性。
(四)各试点县(市)要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积极搞好配合,确保评估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中期评估和验收名单
2、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编写提纲)
3、执行情况数据表
4、评估验收专家意见表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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