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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3:02:57

豫科成〔20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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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推荐方法。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单位负责推荐。无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完成单位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二)推荐指标。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获各推荐单位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不设奖的单位应按照省科技进步奖推荐条件择优推荐),推荐条件见附件。各省辖市、省教育厅、郑州市铁路局推荐省科技进步奖的医疗卫生项目数不得超过分配指标的15%;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药监局以外,其他省直部门原则不上不得推荐医疗卫生项目。
推荐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本年度下达你单位省科技进步奖推荐指标 项,请你们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项目,超指标推荐将不予受理。
(三)推荐重点。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要重点推荐技术创新性强、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重点推荐市场前景好、推广应用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重点推荐解决行业、区域发展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提高企业和相关行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大的科技成果;要重点推荐企业完成和产学研合作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
(四)推荐要求。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规范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适应我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需要,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省科技厅决定今年从三个方面改革科技进步奖评价制度和方法:
1.制订和完善省科技进步奖中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重大工程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含科技著作)、自然科学类七类科技项目的评价指标,使各类科技项目都有具体的评价标准。今年将按照新的评价指标进行评审。各单位推荐候选项目时要准确填写项目分类。
2.扩大科技进步奖答辩的范围。从今年起,二等奖以上的候选项目均要参加答辩。其中,二等奖候选项目采取播放介绍项目内容的电子讲稿及配音音频的方式,答辩人不需要到评审会现场;一等奖候选项目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
3.项目主要完成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请奖项目;在申报项目中主要完成人投入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年度工作量的50%以上(要在介绍完成人贡献时说明)。
二、推荐材料要求
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组成
1.推荐书是推荐材料的主件,也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各完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要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成果的特点,重点展示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要高度概括提炼,做到简繁适当,确保科学、准确、规范、系统、完整。推荐书不超过60页。
2.附件材料是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要严格把关,精心汇集,提供的评价证明和用户证明等附件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其中: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环保等类项目,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等。
3.纸质材料要从河南省科技成果管理系统——2008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子系统用户版中生成。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报送推荐书正文3份和附件材料1份。其中一份推荐书正文须与附件材料装订一起作为存档件,装订时不需另加封面。
4.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必须是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其中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查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
5.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6.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出每个推荐项目的推荐等级及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应从河南省科技成果管理系统——2008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子系统管理版生成,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二)电子数据和电子讲稿要求
1.推荐软件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统一发放。推荐指标的指标号和检验码,由推荐单位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管理系统——2008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子系统管理版生成并分配给每个推荐项目,每个推荐项目只能使用一组指标号和检验码,不可重复使用。
2.网络传送的数据,必须与纸质材料数据完全一致,一经服务器接收,即不能自行修改。因此,各推荐单位必须认真负责,要在汇总所有推荐项目数据、并确认具体内容后再上传。
3.推荐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均应提供电子讲稿。其中,二等奖项目制作电子讲稿(文件格式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简称PPT文件),要将PPT文件与其配套音频集成为单一文件,制作成光盘(光盘内容包括:①PPT文件及其配套的音频文件;②播放PPT及其音频文件的必要软件;③为辅助答辩或进一步说明项目技术内容的其他相关材料)。时间为12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0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如时间超出,将以讲解文件不合格处理。答辩采取电话提问的方式,评委如有疑问,通过电话进行质疑答辩。申报二等奖的项目要提供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在地1部固定电话号码(另提供2部移动电话号码)备用,届时,由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等候答辩。一等奖项目只制作电子讲稿即PPT文件,但不制作配套音频文件,届时现场汇报和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3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
三、推荐受理时间和上报地点
(一)推荐受理时间:200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受理时间从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2008年6月30日24:00关闭网络服务器),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八层(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及附件“1-6”可从河南科技网(网址:http://kjt.henan.gov.cn)下载。
(二)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彦宾 张茂平
联系电话:0371-65991157 65941081
信息院联系人:吕克林 李哲辉
联系电话:0371-65966154 65974111

附件:
1.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条件
2.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类项目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4.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格式)
5.200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
6.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二Ο○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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