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项目申报受理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此件是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I7号)的补充通知,根据工作实际,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有所调整,并对项目申请书有内容补充。请各科技部门、财政局留意,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以此文表格附件为准。
一、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申报单位下载补充通知附件,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按要求以PDF格式准备附件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以一个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名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报项目申报单位的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各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纸质材料一式6份,按照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目录及页码、申报书、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报所在县(市、区)的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材料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时报送加盖科技和财政部门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报送时间:2020年3月20日前工作时间。
二、报送地点
按项目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
三、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政法科乔卫杰:366551313673031303
市科技局成果科赵昌领:366551715738747958
市科技局农社科张广杰:366551613653726388
市科技局引智科程春江:366552113673057888
附件: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项目申报受理的补充通知
2020年2月15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转发《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项目申报受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