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20〕39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科〔2020〕19号)和《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科〔2018〕60号)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8〕77号),重点围绕各县(市、区)支柱产业和扶贫攻坚的科技需求,在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发布人才需求公告、供需双方洽谈对接,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选任李海飞等为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名单附后)。
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指导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帮助群众走上产业脱贫、精准脱贫致富之路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内容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两年(2020.09——2022.09)。坚持扶贫与扶志、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重点为当地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服务。
(二)服务形式
科技特派员采取送技术上门、现场咨询、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服务队要在服务的单位或贫困村挂牌标明“河南省(安阳市)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并留有服务队的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三)建立服务台账制度
科技特派员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时要求表明身份,挂牌服务。便于服务对象求助、咨询、监督。开展科技服务后填写一份科技服务记录单,经服务对象签字盖章后,传真至县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存档。科技服务记录统计单作为报销有关费用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保障措施
(一)做好管理服务
1.科技特派员在兼职期间,接受所在单位和服务地的共同管理。科技特派员每次服务需将服务照片、服务时间、地点、解决的问题等留存备查。
2.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其有参与服务的必要时间和精力;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科技特派员履行职责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村“两委”要积极配合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并创造必要条件。
3.科技特派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2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0次。
4.每年对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工作以所在服务队为主体,以服务次数、服务时间、产业新增经济效益、帮扶贫困人口、带动脱贫效应等为主要依据,注重听取所服务的贫困村党组织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意见。每年按照不超过队员总数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科技特派员。
(二)强化经费保障
1.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对象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费用、培训费用和实际服务中需要的资料费、材料费、检测费等。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开支,由所在单位按照或参照本级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报销。各单位对所选派科技特派员的经费使用做好监管,确保支出合理,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2.在聘期内,所在单位负责为科技特派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除上述补助经费以外,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期间,不得在服务地以任何形式领取课酬、咨询费等科技服务补助。
4.市科技局将不定期对经费使用开展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和合理。
附件:
1.2020年度安阳市市级科技特派员名单
2.科技特派员服务记录单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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