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加快我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根据《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2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3.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4.实验室应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5.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6.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7.其他应当遵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号)文件规定的事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主持或参与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标准制定;有较大的科研投入,近两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项,依托单位为高校的限报2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四)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审核后推荐上报,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信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科:肖兵、陈小龙、林博
联系电话:8093688
电子信箱:xysfzjhk@163.com
报送地址: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1105房间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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