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信阳市创新专项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一)创新专项
1、申报单位为信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九大产业领域以及市、县主导特色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推动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2、各县区必须围绕省重点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梳理本区域优势产业,围绕整个产业链条创新点筛选推荐1-3个重点创新专项,各创新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成链,需明确解决的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等要素;高校、科研院所应发挥自身优势,可结合我市和县区重点产业链,筛选创新点申报创新专项。如为持续支持项目,需要附本年度和上年度在创新点上有何差异,上年度支持取得成效等说明材料。
3、项目重点依托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单位、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正常纳税,企业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自筹资金需大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企业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的2倍。
4、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5、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信阳)”黑名单。规模以上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资金。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时,每年度不得超过一个。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
2、2020年度信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研究、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研究、推动信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对策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问题研究、信阳市科技创新政策相关问题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模式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科技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研究、创新型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研究、加强产学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对策研究等方向自行命题。
二、创新专项优先支持范围
(一)项目列入县(区)或部门2020年度计划并给予10万元以上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优先支持,须提供县(区)或部门下达的立项和经费支持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对新型冠状病毒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防控技术难题所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领域的重点科技项目优先支持。
(三)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对企业近五年授权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进行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单位需为企业,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专利转化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充足的自有资金;原则上应是已经完成项目研发,正在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为一年半;专利转化项目依托的核心专利是指专利权有效且没有专利纠纷的发明专利;如果所申报项目的核心发明专利涉及到多个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专利转化知情同意书》。如果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应取得专利权人的独占或实施许可合同,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申报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专利转化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充足的自有资金。
(四)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牵头主持实施的创新专项优先支持,应附上相关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五)对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对水土污染防治领域和节能环保领域能够突破技术瓶颈、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成果的创新专项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预算书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证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研发投入证明等;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还需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企业申报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需要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含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成果所有权的证明文件;专利转化项目经费来源及已投入资金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发票等;项目单位及项目简介,单位及项目照片(3-4张)。
(四)县区立项支持的项目须提供县区科技、财政部门项目立项文件和经费下达文件及扫描件。
(五)软科学研究项目只需填报《信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
(二)关于创新专项:每个县(区)限报3项,市直单位限报2项。关于软科学研究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限报5项,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限报3项。
(三)根据项目领域,项目纸质材料2020年5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科技局主管各对口业务科室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信阳军分区对面)人防办三楼。
申报咨询电话: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8093688,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6699002
业务咨询电话: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8093680,农村科技科8093690,社会发展科技科8093679,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科(软科学)6331405
附件:
信阳市科技局信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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