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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信阳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8-26 10:12:02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根据《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0年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泌尿外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心血管内科等疾病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中心依托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为信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且申请学科获得市级以上临床医学重点学科。

2、依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申报的学科计算机系统已经形成覆盖多个医院同类学科的网络,诊疗数据可以相互传输。已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医院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要达到5家以上,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同意共享研究数据,同意接受统一的研究标准,同意加入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协同创新战略联盟。

3、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内先进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诊疗设备先进,有一定规模的门诊及住院量,具有开展先进医疗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

4、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五年在申报专业领域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等。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5、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对于管理部门支持的本级财政资金,承诺不低于1:2的配套资金,其中财政资金30%以上用于横向科研课题。

6、具备开展跨区域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7、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在本疾病领域建成高水平的生物样本库和数据库,为高水平科技攻关提供平台支持。

(二)中心主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中心临床及转化研究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建设、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协调依托单位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及临床科研能力、业内学术影响较强,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省或市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具备相应学术任职及学术荣誉,如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任职,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原学者,省杰出人才、省杰出青年、信阳市拔尖人才、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3、全职受聘人员可作为中心主任,须由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4、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中心依托单位和中心主任。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医疗机构原则上只能申报其中1-2个疾病领域,同一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有一个机构申报。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提交《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传成李凌

联系电话:8093679

邮箱:xyskjjsfk@163.com

附件1: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2:信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附录.doc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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