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有序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质量发展上新台阶,现将我市2020年获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14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15号)以及《关于补充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49号)显示,2020年我市共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6家,其中,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8家、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7家,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1家。
二、资金拨付情况
(一)省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2021年8月25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补)经费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1〕293号),共下达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405万元。
(二)市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2021年7月1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级)的通知》(信财指〔2021〕166号),共下达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37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1日,信阳高新区、新县、商城县、潢川县、罗山县、光山县、淮滨县、浉河区、上天梯管理区已按要求足额将市级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并提供了拨款凭证,平桥区、息县尚未拨付市级奖励资金。
(三)县(区)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淮滨县、信阳高新区、新县、商城县、潢川县、光山县已按要求足额将县(区)级配套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并提供了拨款凭证,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上天梯管理区尚未兑现县(区)级配套奖励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契机,以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为抓手,不断提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努力完成《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中我市高企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
请各县(区)尽快拨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奖励资金;请平桥区、息县抓紧时间拨付市级奖励资金;请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上天梯管理区抓紧时间兑现县(区)级配套奖励资金。务必于9月15日前拨付各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避免再次出现省级配套资金被核减的情况。对于不能按时拨付到位的县(区),市科技局将如实上报市政府,提请市政府督查,直至拨付到位为止。
信阳市科技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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