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濮科(2018)70号
有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产学研优势资源,推动功能定位明确、运行机制灵活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根据《濮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任务、模式及建设标准(暂行)》(濮科〔2015〕55号),市科技局拟于近期对批准组建的第一批、第二批未验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验收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批准组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验收备案。验收备案采取实地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产业技术研究院自批准组建之日起三年为筹建期。筹建期间,市科技局组织有关管理、技术、经济和财务专家进行验收备案。对符合条件的正式授予“濮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名称;对组建满三年仍未通过验收的,不再给予其支持。
二、验收备案条件
(一)2016年度批准组建的第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濮科[2016]85号)及2017年度批准组建的第二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濮科[2017]103号)。
(二)已达到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标准要求(濮科[2015]5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
1、具有法人资格。研究院可以为事业、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研究院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应具备相应的高级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实践经验。
2、在辖区独立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有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具有在国内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人才团队。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6人,专业、学科、年龄等结构合理。
5、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灵活,有实现相应功能的内设机构,有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有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研究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进行咨询和指导。
三、验收备案材料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备案申请表;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总结报告;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报告;
(四)附件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批准建设的申请书复印件;
(3)建设期支出明细表及购置主要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
(4)所获成果: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材料、专著、论文、新产品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6)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期间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转文件、活动记录、大事记、人员花名册等;
(7)共建单位协议书;
(8)其它反映绩效和建设状况的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组织项目依托单位做好验收备案材料的准备工作,经审核把关后,于11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备案申请表及纸质验收材料(A4纸左侧装订)一份和电子文本。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产学研与国际合作科 崔发奎 张中原
联系电话:6666259
电子邮箱:pyscxy@126.com
附件:1、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备案申请表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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