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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的通 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8-31 15:56:44

关于转发《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的通 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查看并按照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尽早填报系统,经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濮阳市科技局。


受理要求:《申请书》《汇总表》及附件材料一式4份
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下午18:00前
受理地点:市政府综合楼707房间
申报事项咨询: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孟令涛

联系电话:0393-6666259

联系邮箱:pyscxy@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

2.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3.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4.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学者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申报指南下发日之前,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21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注:按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1999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有关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

(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科发基〔2017〕250号)中明确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正常运转的科技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以前批准认定的还未整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等获得者;

(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仅限于获得科技创新类和长期类计划支持的,长江学者获得者仅指特聘教授。)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 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以上(含2名)在豫两院院士推荐,也可以通过3名以上(含3名)在豫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院士或者2名中原学者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参与推荐的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推荐2名申请者。(请申请者在邀请推荐人时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 在线申报

1.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时间为4月27日8时至5月17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受理时间:5月19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5月20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5.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政六街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角)。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邮政编码:450008。

6.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遴选程序

整个遴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 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 组织专家评审;

(三) 评审结果公示;

(四) 报批和公布。

六、申报工作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张德杨0371-65831885

工作邮箱:hnskjxmsb@126.com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肖宜奇0371-65995171

工作邮箱:hnkjpg@126.com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张延宏 0371-6595623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附件2:

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瞄准科技创新着力点,引领科技发展新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二)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型河南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须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4.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

(三)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国家实验室、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及团队服务站、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优秀专家、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如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主刊上发表论文等)。

二、申报要求

(一)按《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要求,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1.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2.在豫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80岁以内的两院院士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也可通过3名或3名以上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2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推荐2名申请人,超过2名的,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应符合回避要求。

(二)为保证质量,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各5人,其他省辖市各3人,省直管县(市)各1人;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各3人;郑州大学(含附属医院)15人,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各6人,其他省管高校各5人;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6人,直接上报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6人,其他省直部门各3人。

(三)申请者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根据省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凡承担省财政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所填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需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9.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0.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申报流程

材料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方面。

(一)在线填报

1.申请者需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时间:4月27日8时至5月17日18时。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塑料等特殊封面。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汇总表》一式3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由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受理时间:5月19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5月20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5.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政六街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角)。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邮政编码:450008。

6.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人才处 高松洁 0371-8656129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肖宜奇 0371-65995171

(三)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附件3:

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企业遴选和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产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的人才及团队,构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已开始全职工作),且仍工作在产业一线;

4.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

5.在相关产业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三)申请者所在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持续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产业发展;

2.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等;

3.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好的行业带动性、良好的企业文化;

4.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二、申报要求

(一)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为保证质量,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各5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各3人,省直管县(市)各1人;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各3人;省国资委3人、其他省直部门1人。

(三)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根据省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凡承担省财政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再参与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不再参与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支持在现单位工作时间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5.支持主要学术团体任职情况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6.支持获得个人荣誉称号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7.支持所在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团队)及任职情况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8.已完成的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文件(含项目主持人)、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复印件;

9.支持获奖情况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10.支持申请人作为权利人、发明人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11.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12.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3.其他申请书中有关内容的旁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

《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在线填报时间为4月27日8时至5月17日18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8时。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9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5月20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8。

(六)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省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人才处 张建立 0371-86537551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二)材料受理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艾栋 0371-65995171

(三)在线申报系统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附件4:

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所创办企业在河南省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转型升级二次创业的原则上放宽至10年。

(五)所创办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六)所创办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七)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者、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为保证质量,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各10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各5人,省直管县(市)各3人;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各5人,省级高新区各3人;省国资委5人、其他省直部门各3人。

(三)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根据省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凡承担省财政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

(五)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

2.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

3.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证明;

4.已获科技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5.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6.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7.经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8.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至少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材料或加盖的公章为准);

9.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10.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11.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2. 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

《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在线填报时间为4月27日8时至5月17日18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8时。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9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5月20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8。

(六)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省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人才处 张建立 0371-86537551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二)材料受理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艾栋 0371-65995171

(三)在线申报系统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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